尿歪罚款 百科内容来自于: 百度百科

管理规定

《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的第三章第二十三条上,即被称为“尿歪罚款”的条款。对于备受争议的“尿歪罚款”条款,该局表示,这一点并非该《管理办法》的重点,只是引用了几个十几年前就有的文明条例中的内容而已,本意是禁止在公厕中随意便溺,主要起警示和教育作用,不是为了处罚。

官方回应

深圳市环卫处设施科主任科员袁宏伟说,《办法》明确多种禁止行为,立法本意是禁止随处便溺行为。公共厕所是相对窄小的公共场合,市民如厕也需遵守在便器内便溺的规定,不能说在公共厕所里就可以随意便溺;其出发点不是说尿在便器外就立即处罚,而是规范市民必须在便器内便溺,不能随地解决;《办法》主要是起警示和规范的作用,更多的是规范市民行为。

民间对策

2013年9月1日,是深圳城管部门施行近期备受争议的“公厕尿歪罚款100元”规定的第一天。1日下午1时许,在深圳福田区巴登街公厕门口,一老汉和一村姑身背着数十个塑料制品“尿不歪”,声称是在配合城管执法,向如厕者叫卖,每个10元。据了解,这次又是深圳街头作秀爱好者的“例牌菜”。
尿歪罚款 尿歪罚款
下午1时许,巴登街公共厕所旁,一名老汉及村姑举着广告牌正在向过往路人介绍“尿不歪”的功能,在广告牌上写有“尿不歪,十元一个”的醒目大字,下面还有一首打油诗。该“产品”的“发明人”称,这款“尿不歪”有至少五大功能,不仅能让如厕者避免被罚款,还能保护他们的个人隐私,防止被人偷窥。
事实上,“尿不歪”就是一个漏斗配上一根细管子。“发明人”介绍,男款“尿不歪”管子比较长,可以直接深入便池,女款的管子则比较短。在现场,即便村姑多么卖力地推销这一“产品”,也没有如厕者愿意花钱购买,后来村姑和老汉索性坐在地上摆摊贩卖,引来不少路人围观询问。
事后,“发明人”坦言,他实际上并非靠卖“尿不歪”赚钱,公厕门口的两位“叫卖者”是他花钱请来的“演员”。他称想通过这次“非艺术行为”,来帮助城管部门宣传最新规定,提醒市民以后入厕时尽量按照城管规定的标准来小解。在男厕内,他还向记者试验了一次“尿不歪”:他用一根皮筋将“尿不歪”绑在脖子里,边使用“尿不歪”边玩手机,悠然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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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原声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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