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百科内容来自于: 百度百科

简介

天津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成立于2011年8月31日,学院现有教职工43人,其中教师30人,行政教辅人员13人。教师中教授7人,副教授1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41.8%。学院下设综合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培训工作办公室。
学院承担着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6个专业学科教学论一百二十余名三年制学术型、两年制全日制教育硕士和四百七十余名三年制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教育工作;承担着全校两千余名本科生修读教师教育系列课程教学及教育见习、实习的指导工作;承担着天津市普教系统教师继续教育和中小学校长干训工作。
学院设有“天津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中心”、“天津师大翔宇基础教育实践研究所”、“教师教育研究所”、“教师教育实验中心理科实验平台”、“微格教学实验室”和《数学教育学报》编辑部。
目前,学院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3项,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3项,天津市教委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课题1项。学院在教师教育课程建设中,1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7门课程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11门课程在学校课程建设中被评为优秀课程。

培养目标

为了顺应时代和社会发展,落实国家人才战略和“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适应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满足基础教育改革对中学教师的要求,天津师范大学提出了“全力打造教师教育特色”的工作目标。在该模式下,学生的主要任务是接受学科专业教育,达到学科专业本科毕业水平并获得相应的学士学位;学有余力且志愿将来从事教育工作的优秀本科生,在本科专业学习期间可以选修教师教育专业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完成教育教学顶岗实习任务,可以获得天津师范大学教师教育专业课程结业证书。
一、指导思想
1.从国家人才战略的高度出发,适应时代和社会的需求,体现课程的科学性和适应性;
2.按照教师专业化标准,为基础教育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合格师资,体现课程的专业性和针对性;
3.按照终身教育理念,关注教师的可持续发展,体现课程的阶段性和选择性;
4.以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作为核心内容,融入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体现课程的前瞻性和创新性。
二、培养目标
教师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为基础教育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合格教师:
1.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树立以人的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
2.具备教师职业道德,了解教师专业发展的意义和价值,树立敬业爱岗的专业精神;
3.了解基础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养成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行为习惯;
4.掌握教师职业所必需的教育知识,初步养成教育科学素养;
5.掌握基本的教师职业技能,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6.掌握心理调适的基本方法,学会正确认识自己、悦纳自己,具有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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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原声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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