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科学全书纲要 百科内容来自于: 百度百科

作者简介

乔治·威廉·弗利德里希·黑格尔(G. W. F. Hegel),德国哲学家、古典唯心主义的集大成者,创立了欧洲哲学史上最庞大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并极大地发展了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来源之一。恩格斯认为“近代德国哲学在黑格尔的体系中达到了顶峰”。主要著作有:《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哲学科学全书纲要》和《法哲学原理》。

内容简介

本书是黑格尔在海德堡大学、柏林大学多年讲授哲学课自用的教科书,是黑格尔生前亲自定稿和出版的四种著作之一,是他自己惟一出过三次的著作(分别在1817、1827和1830年出版),以纲要形式全面阐发了黑格尔的哲学体系。
黑格尔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来源之一。它把“理念”看做世界的本原,认为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的精神现象都是它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表现形式,而“理念”的发展经历了逻辑、自然、精神这样三个阶段,因此他的哲学在此就是对这三个发展阶段的描述。黑格尔的这一著作“统观哲学全范围”,包括三个部分:1)逻辑学,2)自然哲学,3)精神哲学。这一著作创立了欧洲哲学史上最庞大的一个客观唯心主义体系,并极大地发展了辩证法。

目录

第一部 逻辑学

一、存在论
二、本质论
三、概念论

第二部 自然哲学

一、数学
二、无机物理学
三、有机物理学

第三部 精神哲学

一、主观精神
二、客观精神
三、绝对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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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原声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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