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家成立多年的公司,如何决定应收帐款无法收回的金额是一个难题。最普遍适用的方法是以历史经验估计。时间短的则提列较高比例的呆帐费用。至于新成立的公司则或许可参考同业的标准。对坏帐损失的处理方法有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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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货百分比法,即根据以往经验,对赊销的商品金额估计一个百分比,然后按每期赊销金额乘以坏帐百分比计提。
★帐龄分析法,即根据应收帐款时间的长短来估计坏帐。一般说来,拖欠时间越长,坏帐可能性越大。
★应收帐款
余额百分比法,即按应收帐款余额百分比估计坏帐,它是前两种方法的综合。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信用发达,商品销售方式的多样化,会计界认为,在中国也可采用
备抵法计提
坏帐准备。
关于呆账的争议
会计上应于何时认列此项费用,有不同的见解。大多数情形下,债务人都是拖欠多时,且累计一定的欠款后,才会避不见面,或宣告倒闭。此时应收帐款几乎可以确认完全或绝大部分无法收回,列呆帐费用将毫无争议。
然而,这个主张显然无法符合
收入费用配合原则。由于商品销售的
收入已在当期认列,为创造这些收入, 而产生的呆帐费用,原则上必须于同一期间认列入帐,才能达到收入费用的配合,而不是等到实际呆帐发生时才认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