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规划局 百科内容来自于: 百度百科

机构简介

合肥市规划管理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与测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提出全市规划管理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根据市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城市发展战略和城市规划;按权限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行为进行规划监察;查处各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组织编制、修订本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各专业城市规划,组织对各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评审报批。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政府有关城市规划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起草有关城乡规划方面的地方性政策、法规、规章,经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组织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要地区修建性规划的编制、调整、修订和报批或审批工作。
3.组织开展城市发展战略性规划研究,参与研究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指定城市建设近期目标和年度建设计划,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
4.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项目用地具体位置,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审核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户外广告、装饰工程等各类工程设施,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参与初步设计阶段前的方案设计审核。负责建设工程的验线和规划验收工作。
5.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监察工作,查处证后违法建设。办理涉及城市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6.负责城市测绘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城市建设测绘发展规划和计划,下达测绘和科研任务,负责城市建设测绘成果的审核、审批与管理。
7.负责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档案的收集、保存、查询等管理工作。
8.对市辖各县规划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各县规划管理部门做好村镇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
9.承办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 负责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 负责局长办公会议及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承(催)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保密、保卫工作;负责办理人大和政协交办的议案和提案;负责宣传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传达落实上级文件和指示精神;组织安排党组会议,承(催)办会议决定的事项;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的考察、考核和培训,办理干部任免、调配、奖惩;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及档案管理;办理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聘任等工作;办理全局系统因公出国报批和政审工作;负责落实统战和知识分子政策;负责审查、审批、审报干部职工离退休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三)建设项目审查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服务中心)
负责统一受理、周转建设项目,负责规划建设项目的咨询服务;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对建设项目实施规划审批,核发“一书两证”;负责编制各种业务统计报表和资料的归档、移交。
(四)规划管理处(大项目规划办公室)
负责组织编制、审查和报批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含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层次的各专项规划;负责总体规划实施的政策性研究和总体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年度重大建设项目的策划;负责省、市确定的重点工程、大型工业项目、重要公共设施的规划策划、研究论证、选址用地等工作;组织协调大项目的规划编制和设计方案征集工作;负责承办大项目规划设计审查、审批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衔接沟通,协调解决大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规划问题。
(五)市政测绘管理处
负责受理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对建设项目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初步审核《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址用地规划许可证》;初步审核市政基础设施、户外广告等工程设施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各类市政建设工程设计的审查及竣工验收;负责城市测绘行业管理,制定测绘工作计划,下达测绘和科研任务;对测绘成果、成图和资料进行审查。
(六)景观规划处
会同规划管理处参与编制、审查合肥城市总体规划(含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层次的各专项规划;负责城市设计及城市景观环境规划的实施管理(包括风景旅游区、城市公园、城市广场、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城市灯光规划、重要地段城市设计等);负责城市雕塑规划管理;负责对全市的沿街建筑风格、色彩进行统筹规划、指导建设。参与审核大型的和设置在重要地区(路段)的户外广告。
(七)交通规划处
负责组织城市综合交通调查、预测和规划;研究拟定城市交通规划发展战略和参与地方交通政策法规的制定工作;编制城市路网规划、城市客运交通规划、公交规划、轨道交通规划、对外交通规划,参与铁路、公路、城市道路、桥涵、轨道交通等工程的审核,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八)村镇规划处
组织宣传和实施有关村镇规划的法律、法规;负责组织或指导编制三县的村镇总体规划工作;指导三县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村镇规划等专项规划工作。
(九)规划督查处
负责对城市的编制、审批、实施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工作,按照政府的有关程序和规定查处违规行为。
(十)政策法规处
负责草拟城市规划地方性法规,负责承办有关城市规划方面的行政诉讼案件,负责相关法律咨询和接待相关上访。
(十一)瑶海规划分局
协助市局研究编制瑶海区规划、详细规划和瑶海区内的有关专项规划;研究瑶海区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负责瑶海区规划的实施;负责瑶海区内农民宅基地、住宅建设的规划与管理;负责瑶海区内证后规划管理(建设项目验线、日常检查、竣工规划验收等工作);负责市局交办的有关建设项目的管理;负责市局与瑶海区的规划工作联系等。
(十二)包河规划分局
协助市局研究编制包河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包河区内的有关专项规划;研究包河区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包河区规划的实施;负责包河区内农民宅基地、住宅建设的规划与管理;负责包河内证后规划管理(建设项目验线、日常检查、竣工规划验收等工作);负责市局交办的有关建设项目的管理;负责市局与包河区的规划工作联系等。
(十三)蜀山规划分局
协助市局研究编制蜀山区规划、详细规划和蜀山区内的有关专项规划;研究蜀山区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负责蜀山区规划的实施;负责蜀山区内农民宅基地、住宅建设的规划与管理;负责蜀山区内证后规划管理(建设项目验线、日常检查、竣工规划验收等工作);负责市局交办的有关建设项目的管理;负责市局与蜀山区的规划工作联系等。
(十四)庐阳规划分局
协助市局研究编制庐阳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庐阳区内的有关专项规划;研究庐阳区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庐阳区规划的实施;负责庐阳区内农民宅基地、住宅建设的规划与管理;负责庐阳区内证后规划管理(建设项目验线、日常检查、竣工规划验收等工作);负责市局交办的有关建设项目的管理;负责市局与庐阳区的规划工作联系等。
(十五)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市规划委员会及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规划标准、规范的编制、修订、审定和指导实施;负责制定年度规划编制计划;负责下达指令性规划设计任务和城市规划科研项目;负责规划技术政策的宏观研究;负责重大项目会审的组织工作;负责规划招标工作。
(十六)计划财务处
管理机关财务工作,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对资金的使用进行预算和决策,负责现金收支、转帐,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并编制记帐凭证,按照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记帐,根据帐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建立和保管会计资料档案;依法对全局的财务工作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并对其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监督。

所属机构

市测绘设计研究院

1、负责合肥市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的建立、管理和维护,负责管理、维护合肥市行政辖区内测绘标志和国家委托管理的测绘标志。
2、承担合肥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含数字地图库、数字影像库、数字高程模型库)的建设、更新和维护,为合肥市数字城市建设搭建基础平台。负责合肥市各种地图(政区图、市区图和各类专题图)的编制工作。
3、承担合肥市1:500—1:5000基本地形图并保持定期和动态更新工作,为规划管理和建设单位提供各种大比例(1:500—1:5000)地形图及其他测绘材料。
4、承担合肥市地下空间、市政工程、精密工程、地上地下管线专业测绘服务和建设项目的定位放线和规划验收、竣工测量工作。
5、承担测绘工程项目咨询和城市规划测量的研究任务。

市规划信息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规划工作的信息化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开展城乡规划信息技术发展研究并具体实施;
2、指导、协调并负责合肥城乡基础地理信息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运营,为合肥数字城市的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3、负责市规划局内部办公网、政务网、局政府网站及计算机硬件、软件的建设和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4、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负责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具体工作;
5、负责城乡规划档案资料管理、档案信息开发和应用工作;
6、负责城乡规划档案目录数据库、全文数据库和多媒体数据库建设、管理和更新工作;
7、承办规划公示(公告)的具体工作;
8、负责对规划报建人的培训、考核、注册等管理工作;从事城乡建设提供规划建设咨询服务等工作;

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1、根据合肥市经济社会和发展目标,开展城市发展战略研究;
2、承担规划技术文件转化为行政管理文件的有关工作;
3、根据合肥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提出城市年度实施计划;
4、承担城市规划、城市设计等规划任务的编制组织工作;
5、承担城市轨道交通、重大建设项目的交通规划研究及各类交通政策、交通配套标准研究工作。负责全市重大项目的日照分析、交通影响分析的标准制定和组织管理工作;
6、、承担重大规划项目前期研究,重大规划和建筑项目的设计招标组织工作;
7、承担城市设计和实施规划的政策与技术标准研究;
8、负责《合肥规划》的编辑,并承担城市规划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是以城市规划为主体的甲级资质单位。主要业务(服务)范围是:
一、城乡规划:区域规划、市(县)城城镇体系规划、发展战略规划、城乡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工业园(集中)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居住区规划小城镇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等。
二、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整理规划等。
三、交通规划:城市交通发展战略与政策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区域与城市对外交通规划、道路网规划、道路交通组织规划、交通工程设计、交通枢纽规划、建设项目交通影响分析、交通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
四、建筑设计:工业与民用建筑、室外工程设计、环境景观设计等。
五、市政工程设计:城市道路、桥隧、排水工程设计等。
六、工程咨询:项目选址规划、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工程咨询等。
院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先进、专业齐全,是一个精干、快捷、高素质的专业团队。建院以来一百余项规划、设计项目获部、省级优秀设计奖和科技进步奖。

地理位置

地址:怀宁路18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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