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制度
死后,爵位由其子孙或亲生兄弟继承。1725年(乾隆十七年)规定,成年的汗、
亲王的儿子与弟弟为一等台吉,
郡王、贝勒的儿子和弟弟为二等台吉,贝子、贝勒(旗内爵位,与之前的贝勒有别)的儿子和弟弟为三等台吉。一、二、三、四等台吉的子孙皆为四等台吉。台吉的众子中只有一人可继承爵位。未成年,但获恩准得爵位者同其他成年台吉无异。
台吉-外藩蒙古俸禄
分九等:汗岁支银2500两,缎40匹;
亲王2000两,缎20匹;世子1500两,缎20匹;
郡王1200两,缎15匹;
长子、贝勒各800两,缎13匹;贝子500两,缎10匹;
札萨克一等台吉100两,缎4匹。又,科尔沁部亲王照汗例支俸,赐有达尔汉号者岁支银20两,锻4匹。
轮值充当乾清门行走者有专门俸银:一等台吉100两,二等台吉80两,三等台吉60两。
加有子、男、轻车都尉、骑都尉、云骑尉世爵的,照八旗世职,减半给俸。
另有一部分蒙古官员,比照八旗武职减半给俸。
台吉称号
蒙古人常用“台吉”来作称号,尤喜在前面加上“红”、“黄”等词。
“皇太极”其实并非他的本名,是满语音译,也有写作“黄台吉”的。“台吉”是个称呼,在满族贵族中很常见的,也有用“台吉”来称呼蒙古贵族的,和“贝勒、贝子”意思差不多。后来“黄台吉”登上汗位,就有人献媚说,“黄台吉”当大汗是天意,因为,这个词的发音听起来很象是汉人说的“皇太子”一词,证明他天生就是该做太子继承汗位的。此后“黄台吉”这个名字的汉文就写成了“皇太极”,现在所有的历史教材中对于这个人名就逐渐统一了。
代表人物
巴图尔珲台吉(?-1653年),名为
和多和沁,
绰罗斯氏,17世纪准噶尔部首领。哈剌忽剌的长子。1635年,被授予
额尔德尼巴图尔珲台吉的称号。继承其父统治准噶尔,与和硕特部的鄂齐尔图汗共为丘尔干盟主。在位期间,促进准噶尔的农牧业和手工业发展。1640年,与喀尔喀札萨克图汗共同召开卫拉特、喀尔喀各部领主会议,组成了更广泛的联盟,制订了《蒙古卫拉特法典》。他又多次击败沙皇俄国和哈萨克汗国。1653年,巴图尔珲台吉去世,以第五子僧格为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