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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家军事家卢埃林

卢埃林约1172年生于北威尔士,是中世纪威尔士最伟大的领袖。卢埃林是北威尔士格威内斯----即斯诺多尼亚----的王权继承人,但童年却过着流亡生活。不过,当他年纪渐大时便为争夺统治权而奋斗,并在1194年把掌权的叔父戴维废黜。到了1200年,他已是北威尔士大部分地区的领主。5年后,他跟英格兰约翰王的私生女结婚,开始对英格兰南部地区虎视眈眈。约翰王对此难于忍受,遂与1211年入侵威尔士。幸运的是,约翰王要面对英格兰内部诸侯贵族构成的忧患,没有多少时间对付威尔士人。卢埃林抓住机会,强迫威尔士的所有执政者承认他是领袖。约翰王死后两年,英格兰人承认卢埃林为威尔士大部分地区的统治者。尽管亨利三世1231年猛力进攻威尔士,也未能动摇他的统治。卢埃林以格维内斯为根据地,建立强大的政府。他毕生致力促进威尔士人的团结和谐,死前不久退隐为修士。威尔士

法学家卢埃林

卡尔·卢埃林(Karl N. Llewellyn,1893年~1962年),美国现实 主义法学的主要代表之一,生前曾任耶鲁、芝加哥、哥伦比亚大学法学教授,美国《统一商法典》起草人。主要著作有:《棘丛——法律及其研究》(1930年初版)、《晒延人方式》(与霍贝尔合著,1941年)、《普通法传统——上诉审》(1960年)和《法理学:现实主义的理论和实践》(1962年)。
卡尔·尼克森·卢埃林出生于1893年5月22日。在他16岁的时候,被父亲送到德国学习,1911年从德国毕业回国后,于同年进入耶鲁大学。1915年,卢埃林作为一名新生进入耶鲁法学院。1918年卢埃林以班级最优秀的成绩毕业。在法学院期间,由于他受到Corbin很大的影响,因而对于合同法和商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且这两个领域也成了他留在耶鲁法学院任教后最初的研究方向。但是,卢埃林在讲授商法的过程中发现“我在案例里发现的规则,对于实际上发生的那些事而言,仅有很少一部分实际上会有作用”。因此,卢埃林决定在着手开始一种学术生涯之前,要去获得一些在他的课程方面的实践经验。于是在接下来的两年里,他在国立纽约城市银行法律部开始了实践工作。1922年他回到耶鲁讲授为人类学和社会学系的学生开设的名为“法律简介”的课程。1925年,他离开耶鲁加入了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直到1951年。在哥伦比亚法学院期间,是卢埃林事业上最繁荣的时期。1951年,卢埃林在哥伦比亚大学辞职,直到1962年2月13日,因心脏病突发而辞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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