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
信贷资产的优良特性是
信贷资产证券化顺利实现的内在要求,除此之外,还需对信贷资产进行结构性重组和
信用增级以保证SPV能以较低成本从
资本市场融资,这是信贷资产能否顺利实现证券化的关键环节。
对信贷资产进行结构性重组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SPV应尽可能多地收集与借款合同相关的信息,包括数据信息、信用状况、借款分布、
产业发展、资产类型等,对还款风险等作充分的测算,考虑各种影响现金流的可变因素及其补救措施和发行市场的承受能力及投资人的偏好,设计出合适的证券品种,降低
债券发行成本。
信贷资产经过
信用增级后,还需接受
信用评级机构对拟发行的资产支持
债券进行信用评级。
信用评级应贯穿于债券的
存续期间,以方便投资人对债券风险作出判断,SPV也可根据评信结果要求
银行执行
回购或替代条款。第三、信贷资产的证券化处理及其管理SPV对所购买的信贷资产进行结构性重组和
信用增级后,可以此作为
标的资产向主管部门提出发行
资产支持债券的申请,同时应办理信贷资产的抵(质)押手续。委托一家信誉良好的信托投资公司作为
资产支持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信贷资产
受托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代表
资产支持债券持有人利益;接受信贷资产抵(质)押,代理
资产支持债券持有人行使抵押权;接受SPV委托,对信贷资产及其收益进行监督管理,宣布违约事件;监督担保人、管理
担保品及其收益;定期向资产支持
债券投资人支付收益;资产支持债券到期不能偿付时,代表债券投资人向
资产证券化经营公司及其担保人追偿。
资产支持债券受托管理人和信贷资产售后服务机构的职能是不同的。在具体操作上,
银行、SPV、服务机构、受托管理人应签署四方协议,同时两两之间应签署双边协议,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服务机构对SPV和受托管理人负责,受托管理人对
资产支持债券投资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