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宗的新政是从宽永13年(1636年)决定藩政执行体制开始的。
藩内奉行职由石母田大膳宗赖(6,500石)・中岛监物意成(3,500石)・茂庭周防良纲(1万石)・奥山大学常良(3,500石)・津田近江赖康(津田景康的嫡子)・古内主膳重广(15,000石)这六名家老担任。
而新设立的评定役职位则由远藤式部玄信(1,800石)・片仓小十郎重纲(16,000石)・津田丰前景康(4,600石)・鸨田骏河周如(2,000石)・古内伊贺义重(2,500石)五人担任。
评定役在后世是诉讼机关评定所负责人的官职名,而这个时候评定役是辅助奉行、与奉行一起干预所有藩务的职位。除此之外,还设立了7名目付役以负责藩内家中法度的制定和实施。
忠宗实施的买米制度帮助
江户米价飙升时期的6代藩主伊达吉村稳定了藩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