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方(1416-1483),字中矩,顺天府漷县(今河北香河西)人,正统十年(1445)进士,授大理寺历,升寺卿,转刑部左侍郎。成化十年(1474)以右都御史巡抚大同,寻召为刑部尚书,成化十三年七月致仕,十九年三月十九日卒,年六十八。赠太子少保,谥襄敏。董方久任刑官,明习律令,过目不忘,人俱服之。 董方为中国清朝武官官员,本籍福建金门。行伍出身的董方於1739年(乾隆4年)奉旨接替高得志,於台湾地区担任台湾水师协副将。而隶属台湾镇之下的此官职是台湾清治时期中的这阶段,全台湾的海防军事层级最高武将,其统帅三营兵力,约数千名水师兵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