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纳斯法则认为,人类所有的动机可分为三种基本类型。更重要的是这三种类型的递进过程,即在进化过程中与“阶段” 非常相似的东西,从一种类型过渡到另一种类型的东西。这些类型依次是“生存”(survial)、“社会生活”(social life)和“娱乐”(entertainment)。 第一个阶段“生存”是不言自明的。任何生物必须生存,这是头等大事。 那么其他两个阶段呢?假设你承认“生存”是一个相当基本的动力,那么其他两个阶段随着“人们准备为何而死?”的问题接踵而来。我想说,你愿意为之献身的事物必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