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权就是不拥有新闻媒介的一般民众(受众)自由地接近、利用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介的权利。表现形式有反论权和意见广告。是关于政府,媒介,受众的理论。 主张大众(受众)即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有接近、利用媒介发表意见的自由,也就是受众应当拥有利用新闻媒介“言”的权利。受众对新闻媒介行使接近权的具体内容有:在报纸的广告付费刊登意见广告,购买广播、电视节目的时间;对报纸刊登的一方的见解、批评、攻击的报道、来信、意见广告或在广播、电视台播送的类似节目,另一方可以以同样的方式反驳;报纸的读者来信专栏免费登载来信和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