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县,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立县,名为宝安。唐肃宗至德二年(757年)改名为东莞。以东莞作县名由此始,相传因境内盛产水草(莞草)而得名。公元1573年,中国明朝万历时置扩建东莞守御千户基地,分东莞县置新安县,并建县治于南头,辖地包括今天的深圳市及香港区域。经济以产盐、茶叶、香料和稻米为主。公元1842年7月至1898年4月期间,中国清政府与英国相继签订《南京条约》、《北京条约》和《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港岛、九龙和新界割让租借给英国。
In modern times, Shenzhen (Baoan County) was a small county. The development of education in Shenzhen was somewhat immature.
近代深圳(即宝安县)是个偏僻落后的小县,教育发展比较落后。
参考来源 - 20世纪40年代末深圳地区私立中学研究·2,447,543篇论文数据,部分数据来源于Note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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