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对人类社会尚存的狩猎、园耕、游牧等七个原始经济文化类型进行了探讨,并就人类学家研究初民社会法律的视角、方法和对法律文化发展的趋势作了阐述。 本书于1954年出版后,立即以其翔实的材料和深刻的见解引起人们的注意。它一版再版,并得到许多学者的高度评价,如有的说;“这本书无论在那一方面都是高质量的,它非常有效地解决了法学和其它科学上的许多难题。它的广泛的社会学意义在于,其技术的适用性不仅对原始法体系,而且对于一般的价值体系。”而有的甚至认为,“这本书一定会成为未来一代社会人类学和法学的大学生们学习原始法的教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