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处全称为外国企业代表处(representative office),又称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只能在中国境内从事非直接经营活动,代表外国企业进行外国企业的业务范围内的联络、产品推广、市场调研、技术交流等业务活动。
商业银行进入东道国可选择以下方式:(1)代表处(Representative office),是一种较初级的海外分支方式,普通只要一名或数名任务人员,代表处机构比拟复杂,职责比拟单一,它运营范围相当狭窄,不设信贷,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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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pan Import and Export Bank opened its first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Beijing in 1979, which marks the beginning of opening up of Chinese banking industry.
1979年日本输出入银行在北京设立第一家代表处,标志着新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的开始。
参考来源 - 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及其进入方式的影响因素研究(研究生论文)·2,447,543篇论文数据,部分数据来源于Note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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