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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共同防敌军事协定

俄国十月革命爆发后,引起了帝国主义的武装干涉,日本也参与干涉并趁机扩大在华利益。1918年初,日本参谋次长田中义一和北京政府驻日公使章宗祥商谈中日军事行动问题,不久,日本外务大臣本野和章宗祥交换了关于“共同防敌”的照会。5月16日和19日,中日两国政府代表先后在北京签订了《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和《中日海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日本签订该协定的目的,一方面是干涉苏俄革命,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借此进一步控制中国,特别是为巩固其在北满的统治。日本政府的一份内部文件中这样写道:“根据日中同盟,帝国将取得绝大利益,即在军事上以协同作战为理由,可在中国领土内之必要方面,自由出动帝国的军队,而且在军事上当然以相互支援之名义,参与编练中国军队;尤为重要的是有利于我控制掌握军火制造的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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