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法又称成文法,指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的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表现为条文形式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习惯指经有权的国家机关以一定方式认可,赋予其规范效力的习惯或者惯例。现行我国大部分法律为制定法。习惯法并不是指某一整部法律均为习惯法,而是在制定法中对某些惯例予以承认 比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还有一些少数民族的古老制度。事实上也表现为了制定法的形式。习惯法这个概念在我国意义不是很大,主要是在英美法系应用的多。非要在我国找出完整意义上的习惯法只有国际法中的国际惯例。
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機構編制の法定化を推進する
制定的法律 せいほう
国王制定的法令 おうほう
国税通則法の制定に関する答申 税制调查会第二次答申
鎌倉幕府が制定した法典 御成败式目
上記官制により警視庁・北海道庁・府県に電気事業取締方法の制定を指示 电気事业営业者取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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