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银保监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2010年启动试点,采取了先试点、后逐步放开的方式,最初试点城市为北京、天津、上海和成都四地, 2013年11月,银监会修订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并新增沈阳、南京、杭州、合肥、泉州、武汉、广州、重庆、西安、青岛等10个城市参与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工作。 消费金融公司被认为充分发挥了其“小、快、灵”的特点,通过与众多商户开展广泛合作,开发出独具特色的个人消费贷款产品,满足了不同群体消费需要,丰富了我国的金融机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