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问题相对来讲属于比较新的问题,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才逐渐得到足够的重视,而气候问题更是近十几年才被广泛关注。由于气候变化问题具有公共物品属性,传统的单纯基于市场(如国际贸易和投资)的技术合作与转让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需要。大量先进的低碳技术为发达国家政府和企业所有,他们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一直强调要加强低碳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这为全球范围内的低碳技术合作与转让制造了障碍。因此,在气候变化领域,不能单纯强调市场机制的作用,更不能把应对气候变化、加强技术开发与转让的责任全部推向市场,政府尤其是发达国家政府需要通过公共财政的投入和相关政策措施,来解决技术合作与转让领域所在的市场失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