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道 男,营口市人,1929年生。1950年他参加工作。先后毕业于营口商科国民高等学校、辽东省行政干校。1950年起从事财务工作,历任股长、局长等职,现任营口市站前区财政局长。1986年被评为会计师。曾多次起草有关财务管理方面的办法和规定,颁发全区执行。组织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实行药费报销和个人挂勾的办法,效果明显,曾受到省、市的奖励。针对区、街企业发展生产遇到的资金问题,积极组织成立了信用社,为区、街部分企业解决了资金的困难,受到区领导的充分肯定。曾参与编写行政事业财务教材,并先后选写各种学术文章,有的已被采纳和在全区范围内得到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