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名。“平章”原意为商量处理。
《千字文》:“坐朝问道,垂拱平章。”(释义:君主坐朝临政,与群臣共商国是,垂衣拱手,无为而治,天下太平,政绩彰明。)
唐代以尚书、中书、门下三省长官为宰相,因官高权重,不常设置,选任其他官员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之名,简称“同平章事”,同参国事。唐睿宗时又有平章军国重事之称。
宋因之。北宋前中期、南宋前期,命宰相必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惟真拜侍中者,不加同平章事。又有平章军国重事、同平章军国重事、同平章军国事、平章军国事,本事有待老臣之职务,南宋时却成为权臣专权的工具。
金元有平章政事,位次于丞相。
元代之行中书省置平章政事,则为地方高级长官。简称平章。
明初仍沿袭,不久废。